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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组队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组队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的通知
(川教函〔2011〕179号)


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1]2号)要求,我省组织了高职组比赛的预报名工作。经审核各校申报材料,综合考虑全省情况,最终确定选派宜宾职业技术学院等13所高职院校组队参加机器人技术应用、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英语口语等7个项目的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代表我省参赛的院校为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参赛项目见附件1)。

  二、“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相关项目的具体安排已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和“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站”(http://www.chinaskills.org/)公布,请各参赛院校及时上网查阅参考。

  三、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展示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参赛院校应予以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相关比赛要求,认真作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在全国竞赛中取得好成绩,展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四、为了加强本次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请各参赛院校确定一名比赛工作联系人,并填写“参赛院校比赛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各校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要符合赛项规程确定的条件和数量等具体要求,分别填写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指导教师报名表”(一人一表)和“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选手报名表”(一人一表),同时附学生在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一式三份于2011年4月29日之前报送我厅高教处,同时将联系人信息表及选手、教师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cgzjnds@126.com。英语口语赛项报名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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