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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通政发〔2011〕39号 2011年4月2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产区与销区统筹发展、能力建设和机制创新并重、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快管理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稳定和提高“菜篮子”自给能力;建立产区和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形成现代流通体系;推进“菜篮子”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强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重点抓好肉、蛋、鱼、菜、果等产品生产、流通,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品种更加丰富、调控保障有力、季节供应均衡的目标。到2015年,全市主要“菜篮子”产品生产量达到:蔬菜550万吨、猪610万头、羊500万只、家禽1.5亿只、水产品90万吨、果品20万吨。供应量不少于:蔬菜350万吨、猪260万头、牛15万头、羊170万只、家禽5570万只、水产品70万吨、果品120万吨。

  二、明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生产体系建设

  1.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根据国家“大中城市郊区要有基本的菜地面积”的要求,突出抓好市辖四区1万亩蔬菜保供基地、市辖五县(市)4万亩蔬菜保供基地建设,并相应出台蔬菜保供基地补助与管理办法。不断加快蔬菜生产结构转型。大力调整、放大有优势的蔬菜品种规模,特别是增加反季节蔬菜、精细品种蔬菜和调味蔬菜的生产。市郊区重点发展叶菜类蔬菜、应时鲜果,五县(市)重点发展根茎类、瓜类、豆类、茄果类蔬菜、特色蔬菜以及出口创汇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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