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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14、加强网上购销对接与农产品实体市场的融合,提高信息服务成效;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建设双向互动的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大型餐饮连锁企业等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
  15、研究“村村农家店”和“双百市场”工程信息化建设,积极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市场。推动涉农流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和农资流通企业等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协同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惠及三农。支持涉农流通企业和批发交易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提升农村商贸流通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畅通,释放农村消费需求,扩大农村消费。
  四、实施电子商务重点工程
  (一)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16、宣贯商务部等国家五部委《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选择推荐电子商务发展快、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基础设施条件好的城市,申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示范基地。
  17、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工作,选择业绩好、信誉高、有发展前景、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园区和县(乡),作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推广成功经验,增强其行业或产业带动能力,带动关联企业或行业共同发展。
  (二)“网购网销”工程
  18、深入实施“网购网销”工程,加快培育一批运营规范的网络销售平台,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开展网络销售,推进面向实体市场的网上市场建设,鼓励个人开展网上交易和网上创业,促进电子商务及网络购物健康发展。
  (三)“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19、总结成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学习借鉴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经验,加快建成我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在外贸行业先试、先做、先推,推动省内更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抓订单、拓市场、降成本、增效益。
  (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建设工程
  20、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快整合农村信息资源,建设农村流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为农民提供农资购买、农产品销售、外出务工、农业生产技术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服务功能,促使市场需求与供给信息有效衔接。
  (五)“电子商务进社区”工程
  21、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购物、旅游、家庭装修、医疗保健、缴费、社区便民服务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功能,推动传统家政服务业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提高市场集中度。
  五、完善电子商务发展保障措施
  22、强化组织保障,我厅将加强同省经信、通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加快完善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机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人做事。
  23、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我省2011年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电子商务发展基金,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机制。
  24、加强人才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力争今年内对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科(处)长轮训一遍,开展电子商务“千企万人”大培训市州行,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省--市--县商务部门联动、政府--中介--企业互动的全省电子商务人才队伍。
  2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编发商务简报电子商务专刊,开设厅公众网电子商务专栏,指导办好《四川电子商务(E商)》刊物,以及利用境内外主流传媒,营造有利于我省电子商务发展的舆论氛围。
  26、建立统计体系,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建立我省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与电子商务重点企业的联系机制,定期开展电子商务统计并发布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7、发挥中介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电子商务协会、研究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专业指导作用。

  附件2:
  全省电子商务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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