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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1]212号)


各市、州农业(牧)局,成都市农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的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我厅制定了《四川省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2011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用、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以“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为目标,坚持推动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农药登记、加强使用培训、健全监管队伍、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

  三、整治重点

  (一)突出重点产品。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特丁硫磷、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风险较大的农药。

  (二)突出重点单位和区域。要把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统防统治组织、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单位;要把蔬菜、水果、茶叶等作物生产优势区域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区做为重点监管区域。

  四、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加强高毒农药监管,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切实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过程和质量监管,落到基层,层层负责。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时,以蔬菜、果树、茶树、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用药为主,深入开展以禁限用高毒为重点的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同时,在近年工作基础上,要深入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查处工作。要加强对农药流动商贩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销售渠道。要对往年监督抽查发现涉嫌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涉及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查。重心要下移,来自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要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要强化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假劣农药或群众举报的制假售假线索,一查到底,坚决打击。要深挖农药黑窝点,重大案情线索要及时上报。

  (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联合工商、质检、工信、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取缔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及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跟踪监管。对于屡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擅自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冒证生产农药等违法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并按程序提请农业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加强对农药广告的审查,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农药广告的监管力度。

  (三)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强化应急处理。要重点加强对粮油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农药使用的指导工作,实施农药入园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行为,把好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采前自检、产地准出和生产档案四个环节,做到不合格产品不采摘,超标产品不上市、不流通。在全省蔬菜优势区域积极推广,彭州“放心菜”农药集中配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试点经验,从源头上确保我省优势蔬菜生产基地用药安全。要积极探索推进低毒农药生物农药示范推广和引导。做好《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强预警管理。全面排查农产品和农药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农药药害等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尤其是要高度重视百草枯等高风险农药在销售和农民使用、保存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细化措施,深化宣传、落实监管,强化中毒事件防范。要建立完善农药重大药害事故报告、专家评估和处置机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组织专家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进行会商,深入分析不合格农产品的主要成因,查找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品种、不合格农产品的重点种类以及重点区域。加强历次例行监测中多次超标的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水胺硫磷等禁限用农药监管和使用;强化豆类、叶菜类、伏季水果等农产品监管;对例行监测中名次靠后的重点地区,采取对应通报形式,限期整改,督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五)完善农药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药监管制度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农药管理法规、规章框架下,及时建立健全农药管理配套制度,深化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各地要配合《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积极组织农药法规的调研与修订准备工作,认真总结农药管理实践经验,梳理现行农药管理法规规章的问题和建议,为完善农药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作准备。

  (六)加强农药安全性监测,规范农药登记管理。按照农业部农药检定所部署,省药检所要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工作。3-10月份开展省级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检及省级间标准园区的蔬菜、水果、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控工作;3-12月份开展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工作,对百草枯等6种农药杂质和助剂实施检测,实施涕灭威、噻嗪酮等田间残留监测,开展承担噻嗪酮、百草枯、哒螨灵、烟嘧磺隆四种农药的田间抗性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登记后产品监测和再评价。1-9月份完成农产品中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啶菌噁唑等4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推动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5月召开全省农药田间试验登记网上申报培训会,积极落实农药田间试验登记网上申报及审批工作,提高电子政务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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