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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直属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厅直属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厅直属机关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争创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的通知

  (一)组织机构
  1、成立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工作的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欧阳泉华;副组长:厅巡视员邹明泉;领导小组成员为厅直机关党委委员。厅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直机关党委,由凌卫同志兼任主任,史美保、陈志钢同志任副主任。
  2、厅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议厅直机关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协调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研究确定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厅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管理、协调厅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厅直机关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按要求公布厅直机关党委党务公开事项;抓好厅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督查;研究探索党务公开工作新方法、新举措,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把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由党委(支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落实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责任主体、党委(支部)书记的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思想认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参与党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党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3、务求工作实效。党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实践,厅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规律和特点,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取得党务公开工作的新成效。
  4、加强监督检查。厅直机关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年度工作总体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等活动的重要依据,并适时进行抽查,以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附件三:
  关于在厅直属机关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争创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全省机关2011年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和厅直机关党委2011年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2011年在厅直机关广泛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争创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通过广泛开展争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党支部各项基础性工作,不断把厅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班子健全、制度落实、教育经常、管理严格、监督有效、作用明显、群众拥护的战斗集体,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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