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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川农业职〔2011〕3号)


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的意见》(川职改[2008]7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1]15号)要求,结合我省高级农艺师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拟分别组建四川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为确保入库专家的评审水平,需请有关单位推荐省高级农艺师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学术造诣深,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业绩为同行公认,并在省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市(州)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专家优先入选。原省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和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一线从事相关技术推广、科研和教学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满3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地推荐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省内知名专家的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历一般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专家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地推荐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根据川职改办[2008]7号文件规定,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人员不纳入专家库。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市州推荐的高级农艺师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不超过6名,推荐的农业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人选不超过3名,其它单位推荐总数不超过4名。此外,南充市、宜宾市、凉山州等地区可另行单独推荐1-2名蚕桑专业专家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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