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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各地要认真总结放心农资下乡入户的经验,积极推广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有效模式和好的作法,畅通放心农资下乡渠道。一是要引导和支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等营销模式;二是在农业生产基地(专合组织)积极推行农资统购统供办法;三是农业部门要结合项目实施大力推广病虫统防统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物一体化服务。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不断扩大销售、使用放心农资产品的覆盖面。

  (五)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各级农业部门在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快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意识。根据监督检查、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违法纪录、公众议价等信息,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构建信用管理平台,实行分类监管。

  (六)开展打假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和以及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和“12316”三农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和成效,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要案、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市农委组成督查组,在春秋农资销售旺季,深入农资销售一线,指导全市农资打假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由市农业执法支队牵头,组织各区(市)县农业执法人员,分片开展交叉检查;三是适时组织开展与相邻地区的执法联动。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

  (八)加强协调配合。各区(市)县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主动与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制定联合行动计划,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部门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农资打假工作机制。

  (九)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201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打假工作经验。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单位要密切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反馈情况。

  相关信息报成都市农业执法支队。联系人:龙燕,联系电话:028-850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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