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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分解下达省政府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分解下达省政府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的通知
(成商农〔2010〕5号)


各相关区(市)县商务局:
  按照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分解下达省政府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的通知》(成府目督发〔2010〕4号)要求,现将民生工程目标有关工作部分分解下达,请相关区(市)县抓紧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新建和改造面向农村市场的配送中心12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14个。配送中心建设任务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建企业所建直营店和加盟店的配送需求、商品的合理流向确定。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按照主城区外的14个区(市)县各建设一个的原则建设。目标分解(详见附件1) 。
  承担农资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能,主动与农业(供销)部门联系,确保民生目标的完成。
  二、新建和改造配送中心、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配送中心、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均按照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四川省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实施民生民生工程目标项目的要求
  按照市政府目督办的要求,请尽快制定本地民生工程目标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承建主体,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目标完成。
  请相关区(市)县于每季度末月底将上季度实施民生工程目标的情况先按《成都市2010年民生工程分解目标完成进度表》(详见附件2)报农村市场处,我局整理后报市目督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1
  成都市2010年民生工程目标分解目标

序号

区 县

配送中心

农村商贸

综合中心

小计

日用品

农资

1

双流县

1

1

1

2

彭州市

1

1

1

3

新都区

1

1

1

4

崇州市

1

1

1

5

邛崃市

1

1

1

6

龙泉驿区

1

1

1

7

金堂县

/

/

1

8

都江堰市

/

/

1

9

大邑县

1

1

1

10

郫 县

/

/

1

11

新津县

1

1

1

12

青白江区

/

/

1

13

蒲江县

2

1

1

1

14

温江区

2

2

1

合 计

12

9

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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