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关于授予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0所学校“徐州市和谐校园(职业学校)”称号的通知
(徐教职〔2010〕3号)
各县(市)、区教育(社会事业)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苏教职〔2008〕2号)精神,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创建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涌现出一批管理规范有序、教育质量优良、办学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的职业学校。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决定授予江苏省徐州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10所职业学校“徐州市和谐校园(职业学校)”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职业学校学习先进,创优争先,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为构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徐州市和谐校园(职业学校)名单
二O一O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