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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江苏省和评选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江苏省和评选全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徐委教〔2010〕2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党委,在徐各大中专学校党委,市教育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市这一目标,解放思想,求实奋进,在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激励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奋发进取、再立新功,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的通知》(苏委教组〔2010〕19号)要求,同时推荐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推荐省委教育工委表彰中小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共产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表彰徐州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优秀党务工作者4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定期研究部署,规划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具体,考核落实到位,形成书记带头抓,委员分工抓,“一班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调,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勤政,群众拥护,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创新党建工作效果显著。党员队伍先进性明显,精神风貌积极向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地区或学校教育质量、办学水平整体较高,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党的建设对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保证和促进作用显著。
  (二) 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性观念强,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积极承担党内工作,很好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自我要求严格,清正廉洁,是师德师风的表率。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开拓进取,积极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在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中事迹突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性强,能坚持原则,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热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师生敬佩爱戴。
  (三) 优秀党务工作者
  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1、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建设理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宣传党的章程,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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