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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委员会防汛工作预案(修订稿)》的通知(2010)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经济委员会防汛工作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成经〔2010〕303号)


各区(市)县工业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各处室:

  为切实做好我市工业系统、能源管理系统防汛工作,应对地质灾害事件,确保安全度汛,特修订并印发《成都市经济委员会防汛工作预案(修订稿)》。请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健全完善防汛工作机构,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附件:成都市经济委员会防汛工作预案(修订稿)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成都市经济委员会防汛工作预案
(2010年8月修订稿)

  今年入汛以来,极端灾害天气事件多发,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根据市政府防汛指挥部《关于做好2010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成府防汛指〔2010〕2号)精神,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等的要求,结合今年汛期天气变化特点,立足我市工业企业实际,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工业企业、能源设施防汛和抢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特修订本预案。
  一、市经委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及重点
  主要任务: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以“确保工业企业职工民生财产安全、保障全市能源供应安全、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要任务,立足防大汛、抢大险,突出防汛任务早部署、防汛物资早准备、灾害隐患早排查,变被动为主动,有计划,有准备,牵头对全市工业系统和能源设施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检查、重点保护,确保工业企业安全渡汛,正常生产。
  重点区域:指可能形成堰塞湖的地区,历史上易发生汛涝灾害的地区,靠山临河或位于较低洼地带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能源生产供应企业。
  重点企业:指化工、民爆等一旦出现事故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对全市工业经济有重大影响,承担关系国计民生和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生产的大、中型企业;油、电、气生产供应企业。
  重点部位:指油库、排输气站、输变电系统重要能源供应、保障部位,和工业企业中的仓库、锅炉房、危险品储存点等重要部位,或一旦发生汛涝灾害容易造成重大隐患和成为危险源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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