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经信发[2011]10号)
各区(市)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成办发〔2010〕1号、成经〔2010〕1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第一批)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成办发〔2010〕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成经〔2010〕122号)、《成都市工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成办发[2010]15号)等文件要求,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2010年1月1日后从市外新引进使用自有资金固定资产投资在2亿元以上(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并达到投资协议规定投资进度的重大工业项目。
二、项目申报材料
(一)《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项目投资协议、自有资金银行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四)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规划许可证、国土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购置土地、设备及厂房建设(库房、办公楼等)的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报送要求
请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和组织企业申报,并认真核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统一行文上报,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文件、项目汇总表以及具体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市经信委投资与规划处。
联系人:吴见殊
联系电话:61886229
附件:
1、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申请表(略)
2、成都市2011年新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第一批)项目情况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