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变更“交大路改造工程”项目业主名称的通知
(成发改审批函〔2011〕140号)
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和交通局:
你局《关于变更“交大路改造工程”项目业主的请示》(金建交发〔2011〕48号)及其附件收悉。根据成都市金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区政府机构调整的通知”(金机编办发〔2010〕2号),同意将我委《关于交大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成发改审批〔2011〕377号中的项目业主“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局”更名为“成都市金牛区建设和交通局”,其他事项仍按成发改审批〔2011〕377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