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州)、县(市区)规划同步开展同步推进,我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进度安排如下:

  1.组织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全省规划》)修编工作。在客观评价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总结取得的成效、经验和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重大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修编《全省规划》。进度安排如下:

  (1)2011年3月,研究制订《全省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确定我省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试点单位。

  (2)2011年4月,部署开展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估和相关重大专题调研工作;

  (3)2011年5月,提出《全省规划》征求意见稿;

  (4)2011年6月上旬,征求地方和部门意见,组织专家论证;

  (5)2011年6月底前,形成规划送审稿报审;

  (6)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规划数据库建设。

  2.市、县级政府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修编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2011年6月,部署开展土地整治规划专题研究特别是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工作;

  (2)2012年4月,编制各市、县土地整治规划初稿;

  (3)2012年5月,完成各市、县土地整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4)2012年6月前,组织论证,并修改完善,报审。

  (二)保障措施

  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高,经费支出大。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按时保质完成,要在加强领导、改进方法、落实经费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充分有效的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迅速启动。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中心负责编制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并承担与此次规划任务相应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对市、县两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开展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及成果初审工作。

  2.改进方法,加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安排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省国土资源部门既要抓紧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又要加强对试点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要立足自身力量,注重发挥土地整理机构作用,加强规划编制人员培训,切实掌握各项编制要求;参与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专业技术队伍,必须具备土地规划编制相应资质。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