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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要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结合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三要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等,统筹安排土地整治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必须做到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并与四川省农村土地土综合整治--“金土地工程”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农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交通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要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以听证、公示等形式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总体要求

  (一)规划定位

  土地整治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性规划,是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指导下级规划编制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内土地整治的纲领性文件,是“金土地工程”的行动计划,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批的基本依据。

  (二)规划体系

  本轮规划包括国家、省、市(州)、县(市、区)、乡(镇)五级。乡(镇)级规划根据需要编制。

  (三)规划期限

  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

  三、目标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农用地整治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并重,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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