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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软件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软件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工作的通知
(宁经信软件[2010]459号)


各区县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各软件园区和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原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软件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统字[2004]56号)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布置201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0]203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软件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软件[2010]1018号)的文件要求,为全面反映和掌握我市软件业的发展规模、水平、结构和规律等基本情况,提供宏观决策和行业管理依据,进一步做好软件业发展的政策落实工作,我委决定开展2010年南京市软件业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年报表、2011年定期报表均须在我市“软件业网上填报统计系统”中(www.njsoft.org.cn,以下简称“统计系统”)填报;

  二、2010年年报和2011年定期填报工作,由各区县经信办(工信局)、开发区管委会、各软件园区和基地等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催报;

  三、2010年年报表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主要指标表、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采用网上直报和纸质报送两种形式,请在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网上直报,在2011年1月31日前提交纸质件两份,须盖公章,且不得用圆珠笔填写;

  四、2011年月报表包含:软件产业主要指标月报表;采用网上直报形式,请各有关企业于4、7、10、12月15日前,在“统计系统”中按要求填报;

  五、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软件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10-2011)》,接受、配合和协助软件业统计工作,准确、如实、及时填报。对拒报、不报的有关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 系 人: 姜 琴

  联系电话: 57715263

  附件:

  1、报表目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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