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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市参加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丹政发〔2010〕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在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上,我市体育健儿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共获金牌131.25枚、奖牌277.7枚、团体总分3433.03分,取得了团体总分第六名,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参赛任务,为丹东赢得了荣誉。为弘扬体育精神,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教练员和体育工作者,推动丹东体育事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丹东市体育运动学校等7个单位“参加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丹东市教育局等5个单位 “参加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输送贡献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崔峻铭等10名运动员“参加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优秀运动员” 荣誉称号;授予王晓敏等28人“参加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授予孔鹤等21人“参加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人员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先进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号召全市各条战线广大干部和职工向作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者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弘扬顽强拼搏、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为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丹东市参加第十一届省运会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丹东市参加第十一届省运会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7个)

  丹东市体育运动学校

  丹东市陆上运动学校

  丹东市第二业余体育学校

  丹东市第二中学

  宽甸满族自治县业余体育运动学校

  丹东市第十五中学

  振安区楼房镇中心小学

  二、输送贡献单位(5个)

  丹东市教育局

  振兴区教育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体育局

  东港市体育局

  振安区文体广电局

  三、优秀运动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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