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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的通知

  四、依法履行职责,大力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
  《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了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组织好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主动向当地领导汇报。《办法》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重视农机化发展质量,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当地领导汇报《办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特别是其中赋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机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督职责、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实施安全鉴定、创建农机放心消费环境、农机销售者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签订承诺书等新制度,争取各级领导对农机化事业的关心和重视。
  二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和沟通。贯彻落实《办法》需要得到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经济和信息化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向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使其了解《办法》的内容和相应的义务,协同做好《办法》的贯彻工作。
  三是依法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制度,督促和引导农机生产者、销售者不断提高农机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督促和引导维修者、使用者不断提升维修质量、作业质量,切实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对于《办法》中创设的新制度要积极探索具体的操作方法,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将《办法》的规定按期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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