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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食药监办〔2010〕14号)


各区县局(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为契机,建立健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体制机制,以加强监管能力和技术保障建设为支撑,积极开展“五服务深化年”活动,以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大力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为实现我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积极主动,统筹做好监管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工作

  1、积极稳妥实施监管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方案,落实相关规定;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划转和交接;及时完成相关处室职能和人员调整,保持监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防止出现监管空白和断档。

  2、加强协调,全力做好区、县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区县政府,努力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上,能够适应相对独立地依法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3、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员稳定。严守各项工作纪律,确保体制调整和机构改革期间人心不散、作风不松、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新情况、新任务,研究制定适应新体制要求的运行机制,努力在全市范围内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监管责任体系。

  二、履职尽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4、善始善终地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职能调整到位前,要继续高度负责地履行组织协调、综合监督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三项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巩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作用;积极预防并及时处置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加强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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