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溧水县水利消险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溧水县水利消险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宁水基〔2010〕485号)


溧水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落实溧水县2010年度水利消险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溧水务〔2010〕113号)文收悉。为了贯彻省市关于消险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完成你县水利消险工程建设任务。经研究,现同意你们将已成立的“溧水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处”作为溧水县水利消险类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对此类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