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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学习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学习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的通知
(宁水办〔2011〕149号)


各区县水利(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4月2日,南京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宁发[2011]19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市贯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水利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意见》紧扣南京实际,顺应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对加快水利改革、推动水利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指导性、政策性、可操作性强,极富含金量,必将对新时期的南京水利建设产生深远影响。为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意见》精神,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谋划新形势下的水利改革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省1号文件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通过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把广大水利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地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步伐,进一步提升水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利基础保障体系。

  二、主要活动

  1、安排专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各级水利部门要对学习活动做出总体安排,采取专题讲座(辅导)和学习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确保学习实效。以各级中心组的学习带动领导干部的学习,以领导干部授课带动广大干部的学习,有步骤、分层次、多形式地推动学习贯彻活动的深入开展。

  2、组织“三走进”活动,开展巡回宣讲

  局领导干部按照“三走进”活动的分工,分别负责一个片区,走进基层集中宣讲、走进工地服务建设、走进防汛一线督促检查,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巡回宣讲,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工作安排上,上午半天走进工地对防汛一线进行服务与检查,下午面向区县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局属单位及街镇水利站负责人等宣讲。

  3、强化媒体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意见》系列解读栏目,增强宣传效果。南京水利网、《南京水利》杂志制作相应专题,及时报道各部门、单位落实《意见》精神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印制中央和省市委1号文件、市委19号文件的合订本,分发到全市水利系统。各区县水利部门要做好在本地区的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宣传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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