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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3.全面推行惠民便民服务措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对社区转诊预约的优先诊治,到2011年底,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改善三级医院急诊设施和条件。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叫号、报告单打印等服务。(市卫生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市三级医院普遍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市卫生局负责)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在全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医疗服务价格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支持。(市卫生局、市编办、市物价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5)继续开展“视病人为亲人,向患者送温暖” 活动,让患者就医更温馨。(市卫生局负责)

  4.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对市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行完善和提升,以工作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指标,严格考核兑现,向临床一线倾斜,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身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员聘任,竞聘上岗,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成本控制、群众满意度等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

  (3)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完善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制订规范性文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放宽适用人员条件,增加多点执业的地点数量。鼓励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市卫生局负责)

  (4)弘扬崇高的职业操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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