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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

  (1)按时完成中、省下达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资建设任务,切实抓好乡镇卫生院“安心工程”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负责)

  (2)加快太白县医院标准化建设步伐,年内达到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实现全市县域二甲医院全覆盖。(太白县政府负责)

  (3)加快陈仓区、凤翔县、千阳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进程,年内力争达到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陈仓区、凤翔县、千阳县政府负责)

  (4)完善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建城区面积的扩大,健全社区配套网络,逐步将市区内的厂矿职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2.突出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①按照国家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要求,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②2011年为乡镇卫生院招收定向免费医学生30名。③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完成2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④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加大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招聘力度。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培训医疗卫生人员501人次和1833人次。⑤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培训。(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2)提高管理服务水平。①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②按照省政府安排,在千阳县积极建立全科医生团队,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③抓住对口支援、团队式帮扶、城乡一体化管理、集团式发展等机遇,通过挂职锻炼、交流学习、下基层指导等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服务水平。④大力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任负责制,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运用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规范基层用药和医疗行为,控制基层门诊输液和抗生素、激素的使用。(市卫生局负责)

  (3)加快提升基层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衔接,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市卫生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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