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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3:
  市级部门(含驻宝有关单位)应急管理
  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单位:                       总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自测评分

评审得分

组织体系建设情况(20分)

应急管理机构

10

未明确分管领导的扣2分;未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的扣3分。

 

 

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情况

10

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一次扣5分。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15分)

应急预案编修

10

未按要求及时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扣1-5分。

 

 

应急演练

5

不能积极开展及配合参加应急演练的扣1-3分。

 

 

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情况(20分)

24小时值班

5

值班脱岗一次扣1分。

 

 

监测预警

5

隐患排查措施不到位扣1-2分

 

 

信息报告

5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迟报一次扣1分,谎报一次扣2分,漏报一次扣3分,瞒报一次扣4分。

 

 

应急处置

5

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响应缓慢、处置不力、不及时,每次扣3分。

 

 

应急保障(15分)

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5

未落实工作经费不得分。

 

 

应急物资储备

5

应急物资储备不到位扣1-3分。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保障情况

5

应急队伍建设及保障不到位扣1-3分。

 

 

应急科普宣教(15分)

应急管理培训

5

未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分。

 

 

应急知识宣传

5

未开展应急知识宣传不得分,不能积极参与上级的宣传活动一次扣2分,未开展《陕西省公众应急指南》发行的扣2分。

 

 

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交流

5

全年未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不得分,不能积极报送信息扣1-3分。

 

 

落实上级要求和日常工作情况(15分)

完成上级交办事项和落实市政府及领导决定、批示情况

10

不能按要求完成上级和市政府交办任务的一次扣2分。

 

 

日常工作落实情况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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