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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开发杭政储出[2009]86号地块商品住宅及商业金融用房项目的核准批复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开发杭政储出[2009]86号地块商品住宅及商业金融用房项目的核准批复
(浙发改外资〔2011〕345号)


杭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核准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开发杭政储出〔2009〕86号地块商品住宅及商业金融用房项目的请示》(杭发改外经〔2011〕53号)及相关附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核准申请。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09〕86号地块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及商业金融用房项目(暂定名)。
  二、项目地址:杭政储出〔2009〕86号地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D/R-D-33、C2-D-34地块),东至上沙北路,南至规划九沙大道,西至新业北路规划绿化,北至上沙路。
  三、建设单位:该项目由杭州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和经营。
  四、建设内容和规模:根据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合同(编号3301002009A21099)及杭州市规划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分局(项目编号:8201001179)要求,该项目土地用于商品住宅(设配套公建)及商业金融用房开发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69843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39723平方米。其中住宅及配套公建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22822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30%以上。商业金融用房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169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961平方米(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五、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9970万美元,注册资本金14980万美元,由投资方嘉逊发展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额注册,以美元现汇投入。
  六、该项目选址符合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环评批复、节能评估意见已分别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杭经开环评批[2011]8号)、省发改委(浙发改能评[2011]30号)出具,请监督业主执行。
  七、该项目属《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07年修订)允许类项目。本核准批复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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