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项目建设重新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社字〔2010〕10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南昌市第三医院朝阳院区项目重新立项的函》洪卫函[201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洪府厅抄字[2010]41号、208号抄告单精神,同意南昌市三医院朝阳院区项目重新立项,建成南昌地区一所一流的现代化、数字化与绿色安全医院。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南昌市朝阳新城控规B01-01地块(朝阳路以南、桃花路以东、紫瑶路以西、云锦路以北)。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床数700张(其中:综合性医疗服务用床500张,乳腺专科用床200张),地面建筑78000平方米,其中:住院楼31000平方米;门、急诊楼14000平方米,医技楼21000平方米,行政、科研、后勤保障用房12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