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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1〕41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7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快改革步伐和试点进度,现就我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远近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大力推动宝鸡市在“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并加强指导,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径;以县域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医药卫生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行一批看得准、见效快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让人民群众尽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改革的内生动力,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二、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
  加大对宝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今年要完成制度和框架的设计并启动实施。其他非试点市也要积极探索,力争在“四个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有所突破。
  (一)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1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全行业管理职责。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省、市、县医疗服务监管人员编制;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医疗服务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监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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