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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物价局2011年法治物价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系统内法制培训。按“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业务精”的要求,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务相适应的物价执法干部队伍。开展对全省物价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在搞好机关日常法制建设和学习的同时,重点做好《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程序性规定》等规章的培训工作,帮助物价干部了解最新政策,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办案能力。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从法律角度为行政行为把关,为减少行政风险服务。指导各级物价部门对近年来的价费规范性文件及时汇总和清理,及时废止违反上位法规定、与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价费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六、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把行政复议和诉讼作为发现工作漏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法治意识的契机,利用行政复议和诉讼形成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重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法律素质。

  附件2:
  省物价局2011年法治物价建设活动日程安排

本年度目标任务:出台《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等重要规章,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和系统内法治培训。

时间

内    容

责任单位

3月1日

至

5月30日

1、制定2011年法治物价工作意见

法规处

2、制定省物价局六五普法总体规划

法规处

3、修订并出台《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

法规处

4、积极推动《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颁布实施

法规处

5、开展价格行政执法检查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6、召开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

法规处、收费处

7、举办“湖北省法制工作基本情况”讲座

机关党办、法规处

6月1日

至

9月30日

1、举办反价格垄断培训班

法规处、价检分局

2、举办价格法制工作专项研讨班

法规处

3、制定并修改《湖北省定价目录》

法规处

4、制定《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处

5、出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补充办法》

法规处

10月1日

至

12月31日

1、推动《湖北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立法

法规处、认证中心、成本分局

2、迎接省依法治理单位创建检查

办公室、法规处

3、召开全省价格法制工作会议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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