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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业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首先是调整企业结构。南京现有的企业结构不尽合理,大型企业少,航母级的龙头企业更少,导致了产业集中度不高。“十二五”期间,建筑企业要克服“宁当鸡头,不当凤尾”的观念,加强企业间的合作,整合现有的有效资源,形成优势和强势,打造更高平台。大企业要走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发展的道路,中小企业则要克服“小富即安”,“小本经营”的发展理念,往做专做精的方向发展,在市场上找准位置,与大企业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同时企业还要加强与银行的合作,提高工程建设中的融资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
  其次要调整经营结构。建筑企业在做好主业的同时,还要抓好市政道路、装饰装潢、智能化、水利、消防、钢结构、地基基础、建材生产等方面的经营,在专业上要实现向高铁、桥梁、地铁方面渗透,力争跨越行业领域做大建筑施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利润链,实现建筑经济的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是调优经营布局。南京建筑企业在立足南京和江苏建筑市场的同时,要根据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国内各大区域经济板块的规划,把开拓经营和触角向上述领域和区域延伸,努力打破固守一城一地的经营格局,提高经营的外向度。
  (三)确保质量安全,推动建筑业的健康与和谐发展。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联动监管”的工作思路,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出台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办法,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要求,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追究制。建立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市场和现场之间等全方位的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推行工程质量报告和保险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切实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加强工程建设现场动态管理,研究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现场动态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工程质量检测强制抽检模式。开展以信息化建设为辅助管理的“建管通”、“质监通”、“安监通”等工程建设现场动态管理措施的研究。加快构建统一的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平台,做好企业和个人安全质量信用的采集、管理和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优质工程奖的评审活动。
  突出监管工作重点,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探索施工实时监测和工程远程监控的管理措施,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强化工程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着力加强重大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重大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督查和信息报送制度,提高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
  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配足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上,加快落实监督机构的工作经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逐步建立责任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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