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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四季度和2011年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奖励的决定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四季度和2011年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奖励的决定
(铜政发〔2011〕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2010年,全市上下深入开展“项目建设落实年”活动,按照“周协调、月考核、季兑现”的要求,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7.23亿元,同比增长33%,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其中80个重点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1.5亿元,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2%。
  今年以来,各区县、各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全市“四服务四推进四争创”活动和重点工作模块推进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全市项目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季度,8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76亿元,占年计划任务的10.7%,在项目建设的有力带动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完成投资15.66亿元,同比增长31.6%,增幅居全省第二位。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89亿元,同比增长29.3%。
  为了表彰先进,再鼓干劲,推进全市项目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四季度和2011年一季度项目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耀州区等区县及市级工业园区、市工信局、陕煤铜川矿业公司等项目建设单位,市政府办等包抓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服务保障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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