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吉政发〔2011〕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及关键核心部件的研发,做好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未来发展方向,我省要紧跟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抢占发展先机,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使我省新能源汽车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二、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省内汽车生产企业和从事汽车产业相关研究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要通力合作,加强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产业化发展。

  三、加强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的建设。联盟要以一汽集团为依托,联合省内相关企业、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形成相互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成果共享的产业共同体。

  四、支持一汽集团加强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一汽集团要积极推动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加大纯电动汽车研发力度,并且跟踪其他替代燃料汽车的研究。

  五、积极培育和构建省内新能源汽车自主配套体系。一汽集团要加强对省内配套企业的支持和指导,相关企业要加强与一汽集团的紧密协作,积极承担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任务。

  六、支持省内客车企业积极研发纯电动客车。联合省内零部件企业和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提高纯电动客车的性能及可靠性,实现高性能纯电动客车小批量生产,满足示范推广应用需要,并陆续开发其他纯电动专用车辆。

  七、重点支持三大关键核心部件的研发。集中力量,开展对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三大关键核心部件技术攻关,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自主配套能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