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府〔2011〕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11年立法工作的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深圳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人大五届二次会议、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精神,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2010〕45号),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为导向,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造深圳质量这条主线,把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和保障前海发展、推动体制机制自主创新、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城市等方面立法作为重点,继续做好法规、规章全面清理后的修改工作,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创新的辉煌。

  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

  (一)新制定法规项目(10项)。

  1.轨道交通条例。(责任单位:市法制办、交通运输委)

  2.行政综合执法条例。(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城管局)

  3.绿化条例。(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法制办)

  4.气象条例。(责任单位:市气象局、法制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