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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深圳市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

制表单位: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0755-83193978 传真:83193978

网址:http://www.szadr.gov.cn/

电子邮箱:szadr@szda.gov.cn

报告表编号:□□□□□□□□□□□□□□□□

报告单位类型:医疗卫生机构□ 生产企业□ 个人□

报告单位名称:

报告人电话:


患者(消费者)姓名: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体重(kg):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其它接触物:

既往过敏病史:

不良反应发生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后     (时间单位)     出现(部位)      反应

不良反应过程描述(包括症状、体征等)及处理情况:

如有病历资料则需填写

主诉及现病史

 

临床表现

主观症状

 

皮损形态

 

严重程度

 

初步诊断:

初步诊断日期:   年  月  日

化妆品1

 

怀疑

并用

化妆品名称

 

类别

 

生产厂家

 

电话

 

保质期

 

生产批号

 

批准文号

 

卫生许可证号

 

备案号

 

经营企业

 

电话

 

斑贴试验

 

斑贴日期

 

其它测试

 

 

其它测试结果

 

化妆品2

 

怀疑

并用

化妆品名称

 

类别

 

生产厂家

 

电话

 

保质期

 

生产批号

 

批准文号

 

卫生许可证号

 

备案号

 

经营企业

 

电话

 

斑贴试验

 

斑贴日期

 

其它测试

 

 

其它测试结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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