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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实施方案


  3.简化程序,便捷高效。坚持服务至上、效率第一,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方便基层、方便企业,科学规范岗位工作标准、服务标准,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条龙服务”,全面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打造优质高效地服务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立法程序,强化立法责任,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机制、程序和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办理程序,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和审理程序,通过信访大厅直接接收和实行网上接收等多种方式,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通过听证和调解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4.办事透明,公开公正。一是积极推行公开立法,引入专家咨询、群众建议等多种形式,开设专门立法征求意见信箱,对涉及民生民利的立法充分征询民意。二是开展三项公示,强化行政监督。公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和相关配套制度,实现在市政府法制网上集中公示;公示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执法机构;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三是实行“五公开”阳光办案,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办案场所公开,畅通复议渠道;办案人员公开,明确工作职责;办案程序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办案审理公开,提高复议公信力;办案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5.求真务实,诚实守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一是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立法计划,做好起草和审办工作。严格执行《沈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未经审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二是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完成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清权确权工作,推进监控机制建设。三是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做到求真务实,公平公正。重点审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执法及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行为,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自觉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打造诚信机关。

  6.礼貌待人,文明执法。为进一步增强全办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办开展“一杯清茶” 见真情活动,对到办里办事的基层、企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献一杯茶,做到态度诚恳和蔼、阳光办公、微笑办公、文明办公,主动热情地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以文明、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企业和群众的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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