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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培训的实施意见

  三、实施企业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七)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充分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创新培训运行机制等方式,不断推进企业职工培训工作。企业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组织实施岗前培训、在岗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与攻关等活动,提升职工的岗位技能和创新能力;着力增加中级工的数量,夯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营造企业职工积极学习技能、立足岗位成才的氛围,力争到2015年年底,我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4%。
  (八)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以在职职工培训为重点,以订单、定向、定岗培训为主要方式,切实加强企业职工职业能力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其他社会培训力量参与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壮大培训力量。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大力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积极开展对技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培训,帮助技师提升职业能力,以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探索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在晋升职业等级及评选推荐时对技师研修合格人员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九)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与作用,帮助各类劳动者提升职业能力。加快各类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设步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调整专业设置,积极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努力适应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源市场变化对劳动者素质提出的新要求。改革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培养各类实用型技能人才。
  (十)各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情况,加强供需对接,有针对性地开发相应的培训项目。根据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实际,大力开发符合区块经济特点的培训项目。积极组织培训机构参加辖区内各类人力资源交流大会、人才招聘会等,现场开展培训咨询和招生报名服务。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十一)把满足社会和企业需求作为技能鉴定的重点,完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加快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步伐,制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不断扩大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范围。推行贴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评价方式,通过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业绩评定等办法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打破年龄、资历、身份、学历等限制,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关键性操作技术难题和生产工艺难题、在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方面业绩突出的技术技能劳动者,可放宽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十二)对在企业生产经营实践中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技师水平的技术技能劳动者,可由企业推荐直接认定为高级工或技师。市劳动保障部门今年要制定出台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并在大中型企业中逐步开展直接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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