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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政办发[201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省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1·17”、“3·24”、“4·2”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三起事故共造成24人死亡,1人受伤,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认真汲取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尽快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落到实处,全力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全市消防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截至目前,全市今年发生火灾起数、死亡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近期火灾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火灾发生起数、直接财产损失高于近年来同期水平;二是“三合一”、“多合一”火灾隐患突出,大量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消除;三是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火灾起数同比上升幅度较大;四是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强,自防自救能力弱。由此可见,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将火灾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足当前实际,切实把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风干物燥,农用物资调运频繁,可能引发火灾的潜在威胁激增,加之人民群众防控和扑救火灾能力弱、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做好城市、农村消防和森林防火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立足实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联动,切实把城市消防、农村消防和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抓紧抓实。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1〕17号)有关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要借鉴黄冈市罗田县制定村级规划经验,着手研究确定村级消防规划方案。民政、农业、公安、安监、林业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物资集中储存堆放场所、祭祀用品生产经营场所、公墓、殡仪馆及周边地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宾馆饭店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火源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公安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城市闹市建筑密集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密集区、“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为重点,深入推进“荆楚天网”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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