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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一)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提高就业能力,依托指定培训机构,对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登记求职高校毕业生和复员军人,免费开展1-6个月(不少于120学时)的实用技能培训,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重点,以服务“三农”为目的,不断创新教学内容,在大力推行国家规划教材的同时,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和大力培养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的需要,自编实用性讲义。按照“文化知识够用,专业技能过硬”的原则,加强实践性教学,加强专业技能培训,使他们达到初级技能水平或至少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专项能力,使培训后的就业率保持100%稳定。“十二五”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不低于55万人,每年培训11万人次以上。

  (二)深入开展创业技能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学习开业申办、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财务管理、人员管理以及我市扶持创业政策等相关内容,掌握创业知识和技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认定一批有条件的企业为创业实训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创业者到实训基地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创业实训,增强其创办企业的能力。“十二五”期间,开展创业培训不低于2.5万人,每年开展创业培训5000人以上。

  (三)积极开展城乡“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要结合产业发展对后备技能人才需求,鼓励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到职业院校免试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初中毕业生以初级技能培训为主,高中毕业生以中级技能、高级技能培训为主。参加2个学期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两后生”,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可直接转为职业院校正式学籍学生,学习期限连续计算。要重点加大农村城镇化试点地区的优先培训力度,政策扶持要优先倾斜。“十二五”期间,开展城乡“两后生”劳动预备制培训不低于5万人,每年培训1万人以上。

  (四)扎实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围绕提高技能水平,满足上岗要求,依托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对企业新录用人员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岗位实际需求,制订教学计划大纲,配置师资力量。鼓励培训机构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新录用人员培训授课。企业应根据生产设备情况,为培训学员提供实训条件。“十二五”期间,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不低于15万人,每年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3万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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