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水产良种场的,按照国家和省奖补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
(三)特色种植业。
29.承担国家和省级水稻产业提升、小麦高产攻关、玉米振兴计划和油菜高产创建示范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30.对在我市范围内新建制种基地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种业企业,每亩给予2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品种新获得国家和省审定的种业企业,每个品种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1万元。
31.新建无公害设施栽培基地,分类型按面积予以补助。具体标准为:日光温室大棚,集中连片4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0元。钢架大棚,集中连片7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500元;1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500元;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0元。
32.新建露地蔬菜基地,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1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对伏缺期间利用遮阳网、防虫网、杀虫灯等设施新建伏缺蔬菜生产基地,集中连片达到100亩的,每亩补助1000元。
33.新建水生蔬菜基地,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1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50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
34.蔬菜瓜果花卉工厂化育苗中心新建连栋温控大棚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年育苗能力达到200万株以上,且辅助设施齐全的,一次性奖补30万元。
(四)林木花卉业。
35.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巢湖边岸水源地保护区新增造林,连片面积50亩-300亩的,每亩补助400元;3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中型以上水库水源保护区新增造林面积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400元。
36.新增非水源保护区成片造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
37.在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两侧新建绿色长廊林带3公里以上、大中型河渠两侧新建绿色长廊林带10公里以上,单行林带每公里补助2000元;林带每侧宽度达到3米且3行以上的,每公里补助5000元;林带每侧宽度达到10米的,每公里补助1万元。
38.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范围内新建农田林网,庇护面积500亩以上且网格面积小于200亩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新建环村林带长度1公里以上、宽度10米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县级以上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一次性补助2万元。
39.新开发苗木生产基地200亩以上且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花卉生产设施控温温室1000平方米以上,日光温室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钢架大棚10000平方米以上,新增鲜切花生产面积50亩以上的,每处一次性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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