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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

  三、强化联审联批作用,促进项目前期工作

  联审联批是促进项目前期工作,缩短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周期,促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的有效手段,必须进一步抓紧抓好,坚持制度化、规范化运作。要紧紧围绕重点项目规划、选址、土地、环评、文物、初步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审批进度,切实解决影响前期工作进展的重大问题。市联审联批办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督办职能,做好任务分解、情况汇总、督促办理等工作,并定期通报情况;市直各审批机关要限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联审联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班子成员有人分管、日常工作有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及时;对于前期工作滞后,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积极主动,提前准备,做好勘察设计、资金筹措、施工队招标、物资采购、各类资料的整理与申报等相关准备工作,借助联审联批的平台,推进手续办理工作。

  四、加强分类指导,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根据重点项目建设特点,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使前期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快施工,竣工项目早达效。抓前期,促拟开工项目及早实施。坚持拟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进展情况督办制度,按照项目投资进度目标,建立项目前期档案,确定办理主体及时限,注重工作协调。抓进度,确保在建项目顺利推进。各项目法人单位要科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按月分解投资目标,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分解的任务和要求,强化县(市、区)“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包干挂钩制度,强化工作责任,组织和调动有效力量,采取强力措施,主动深入项目单位,现场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强督导协调,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督办制度,加大督查暗访力度,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及时发现和协调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组织管理、外部环境、工程进度等问题,由市重点办视情对相关单位进行考察、督办、通报批评;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存在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效能过错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并开展过错追究;对重点项目存在的难以协调的重大问题和突发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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