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二)全面推进仲裁信息化建设
  通过实现办案流程的信息化、仲裁庭审的信息化、仲裁员管理的信息化,为仲裁工作规范化提供科技保障。今年省厅将依照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进一步完善全省劳动争议仲裁软件管理系统,二季度在全省全面实现仲裁软件系统全线安装、运行操作。省厅将强化对各级仲裁机构信息化建设的督导,对仲裁工作人员强化软件运用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一个仲裁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操作软件系统。通过仲裁信息化建设,实现仲裁案件自动化运转流程,确保案件处理的规范化,发挥信息交流和办案监督作用,实现阳光仲裁,进一步提升仲裁的公开透明度,实现信息共享和高效管理,向科技要公正、要效率,不断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
  (三)全面强化仲裁员队伍建设
  各级仲裁机构一方面要从满足争议处理需要,依法按期结案出发,确保人员编制,充实和选聘仲裁员、书记员及辅助工作人员。另一方面,要打造一支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化、规范化的仲裁员队伍。 2009年,省厅将继续做好专兼职仲裁员的培训考试、资格认定工作,严格资格准入。各市应通过定期、不定期培训,入门培训、提高培训和案例分析研讨,庭审观摩、学术交流、办案竞赛等多种形式把培训和仲裁员的考核、聘任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要强化行风建设,从严要求仲裁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杜绝发生《调解仲裁法》第 34条规定的情形,严格执行《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员廉洁办案的七条规定》。强化对仲裁员的外部监督,对外公布仲裁员的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强化仲裁员聘任管理,建立仲裁员名册的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性的仲裁员考核管理办法。把工作考核与年度资格注册、聘用、退出机制结合起来,切实保证仲裁员处理劳动争议的能力。
  四、切实加强劳动仲裁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的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积极作为,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机构的实体化建设。积极推进仲裁信息化建设,保证实现仲裁信息化建设的软硬件投入,实现系统安装、人员培训、全线运行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狠抓仲裁员队伍建设,通过公正高效的仲裁作风,清正廉洁“七条规定”的仲裁形象,全力提升劳动争议处理能力。为引导各市围绕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狠抓落实,鼓励和推动开拓创新、实干兴业,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省厅细化了实体化建设的主要工作考核指标,并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了量化计分。省厅定于明年 1月对各市完成考核指标的具体情况进行考评。对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办事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市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