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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及目标管理指标》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及目标管理指标》的通知
(苏人保办[2010]76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我市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的指导思想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10年苏州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及目标管理指标》,现印发给你们。
  一、指导思想
  以服从社会经济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服务促进就业为目的,以我市产业升级转型为契机,把人力资源结构调整适应产业发展作为职业能力建设开发的着力点,改变技能人才培养增长方式,实现由比较注重数量的积累增长向注重提高质量和效能提升的转变;提高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实现由单一型技能人才培训向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转变,从适应性、考核性培训向提高性、储备性上转变;提高区域技能人才综合竞争能力,实现由传统产业技能人才规模优势向新型产业技能人才竞争优势转变,努力做到现代制造业技能人才高集聚,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高增长,职业能力开发高效率。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高技能人才培养9000人以上,其中技师2100人。
  (二)免费培训城乡劳动者25万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7万人,创业培训6000人。技能培训后取得单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90%,就业率力争达85%,一年内稳定就业率达到75%以上。
  (三)技工院校办学招生目标1万人,扩大高级技工班占比,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不低于98%。
  (四)职业技能鉴定人数9.4万人,取证人数7.8万人以上,其中高级以上力争达15%。增加10家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试点企业。
  三、主要工作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工作,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按照统筹城乡、覆盖全体劳动者的总体思路,并结合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实施,建立以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为主要对象,以提高再就业能力为主要目标的中短期定单式技能培训制度;建立以企业在职职工特别是在岗农民工为主要对象,建立以提升岗位技能为主要目标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制度;建立以城乡"两后生"、退役士兵、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为主要对象,以定向技能储备为主要目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制度;建立以有创业意愿和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为主要对象,以增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创业培训制度。继续落实出台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努力帮助本地新成长劳动力实现技能就业。组织开展“培训送企业”、“员工进院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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