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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经信技改〔2011〕3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各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以及选定的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办理。请各市、省直各有关部门按全省工作方案要求对选定的每个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附件: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和2011年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委粤发〔2011〕5号文的要求,以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两化融合”、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新兴产业增量扩张与传统产业存量提升“双手并举”为重要目标,遵循事关全局、立足当前、利于长远、以点带面以及宜精不宜多的原则,按照对产业整体转型升级撬动作用突出、有利于下一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有具体工作抓手、可量化、可检查、可报告的要求,从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选取1-2个转型升级突破点,坚持突出重点与专题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总结经验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促进全省产业整体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各市、省直有关部门选择1-2个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

  (二)制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方案,定目标,出措施,抓落实。

  (三)省组织专题检查,检查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召开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现场会,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全面总结推广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报告省委、省政府。

  三、具体推进措施

  (一)第一阶段(3月-4月):确定转型升级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

  1、提出部门转型升级突破点。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国资委、环保厅、海洋渔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等19个省直有关部门从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实际出发,遵循事关全局、立足当前、利于长远、以点带面以及宜精不宜多的原则,提出1-2个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

  2、提出各市转型升级突破点。由各市从本地区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遵循事关全局、立足当前、利于长远、以点带面以及宜精不宜多的原则,提出1-2个产业转型升级突破点。

  3、制定突破点工作方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各市、各部门推荐的突破点初步筛选报省政府审定后,由各市、各部门按照省委要求,对审定后的每个突破点制定工作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备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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