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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南昌市卫生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南昌市卫生局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的通知
(洪卫办字〔2010〕1号)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91号)文件精神,我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设11个职能处室。现将调整后的处室职能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卫生统计、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制定党委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党委文秘、新闻、宣传、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统战、工、青、妇及老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普法教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人才资源开发、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实施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承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负责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各类专家的管理;负责援外医疗队的派遣及日常外事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负责编制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监督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卫生事业财务、基本建设计划并监督执行;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拟订卫生财务、会计、基建、大型医用设备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中央、省、市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与管理。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收费实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重大维修项目的管理;负责编审市级卫生事业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卫生经济分析,指导卫生经济管理,开展综合效益评价;负责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贷款项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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