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成都市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发〔2011〕5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成都市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推进我市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成都市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经济市场化、管理民主化、社会公平化要求,以促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为目标,以提升行政效能为重点,以电子政务建设为手段,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我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事项
  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前置审查事项和审查条件,重点减少和规范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前置审查行为,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审查事项和审查条件原则上都要取消,对确需保留的,须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保留。对保留继续实施的行政审批前置审查事项,要全面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明确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规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执业行为。从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将服务职责、业务范围、办理程序和时限、服务规范、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对取得相应资质并依法登记设立的中介机构,建立相应的信息资源库,按照服务类别、资质等级分类并依据收费标准、完成时限等因素排序,供行政审批相对人选择,促进公开、公平竞争。
  牵头单位:市政府效能办(市政务公开办)、市发改委、市法制办、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完善精简行政权力事项长效机制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管制。对已经取消、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反弹或变相反弹,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干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政务环境。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