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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洪财会[2010]14号)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财会 [2010]15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将2010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凡符合《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中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条件(含正常申报和破格申报)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赣人发[2005]10号文件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查询:http//WWW.jxrenshi.gov.cn/)

  2、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7月7日。

  3、报名地点: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17楼1719室)。

  4、报名方式:(1)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须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此表可下载),并由所在单位签章;(2)报考人员须带好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3)提供单位介绍信、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中级会计职称聘书及复印件,并经市人事局和财政局审核签章;(4)缴纳报考费。考试报名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80元/人。

  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 2010 年9 月5日 (星期日) 上午8.30-12.00。

  3、考试地点:南昌市区(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由省会考办核发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明只在本年度本地区评审工作中有效。

  附件:江西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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