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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教育局、商务委、文化(广)局、旅游局:

  2011年4月26日是第4个“全国疟疾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消除疟疾,履行承诺”。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卫生部、教育部、商务部、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322号),在全国组织开展“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市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消除疟疾工作的认识

  消除疟疾是2010年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作出的承诺,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实施消除疟疾行动是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增强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大意义。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消除疟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各级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按照《上海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要求,共同落实各项疟疾防治措施,保证本市如期实现消除疟疾的工作目标。

  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参与消除疟疾工作的积极性

  各部门要以“全国疟疾日”为契机,围绕主题制定宣传活动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途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疟疾防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上海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疟疾防治宣传核心信息(2011版)》以及疟疾的危害和防治知识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消除疟疾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疟疾防治知识的知晓程度,增强市民自我防护意识。教育、商务、旅游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针对中小学生、出入境务工、游客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活动。各出入境口岸、医院候诊大厅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要按照国家要求,播放卫生部等组织制作的宣传动画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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