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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湖北住房城乡建设杯”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湖北住房城乡建设杯”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鄂建办[2011]7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中南市政院,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间交流与沟通,促进全省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展示行业形象。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和省建设工会承办“湖北住房城乡建设杯”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将于2011年9月在武汉举行。比赛项目设置为羽毛球混合团体比赛、乒乓球混合团体比赛。各项比赛的竞赛办法及要求参见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附后)。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负责本地参赛的组织工作,并负责本地规划、房产、城管、园林、环卫、公积金管理等建设行业单位参赛的牵头工作,参赛队员必须是建设行业的在职、在编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大会专设仲裁委员会和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保障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设总领队、总教练员各1人具体负责各项事务。各市州住建委报名表于2011年7月30日前送省建设工会审查,如经审查属非全省住建系统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各单位应在报名时将各市州参赛单位联络员及联系方式一并报省建设工会。
  定于2011年9月(正式比赛前一天)召开全体领队、教练员、裁判委员会联席会议及比赛分组抽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望各单位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将本次比赛办成增进团结、增进友谊、共建和谐的一次盛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XXXXXX”羽毛球混合团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单位: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省建设工会。
  二、比赛时间:2011年9月(初定)
  三、比赛地点: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乒羽馆
  四、报名办法:
  1、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运动员6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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