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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委卫生工委办公室关于对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得分

制

度

建

设

7、建立对药品、器械等购销活动的有关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查看各种制度

有各种必备制度,并组织实施者每项得1分,否则扣1分。

 

8、建立领导干部反腐保廉考核制度。

9、建立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登记制度。

10、建立对索要、收受“红包”、“礼物”的有效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

11、建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统计报告制度。

12、建立纪检、监察材料归档,保管制度。

13、建立纪检、监察检查制度。

14、建立院务、政务公开制度。

15、建立议事规则监督保证制度。

16、建立财务监察制度。

17、建立干部人事工作监察制度。

18、建立大型设备、基建等招标监察制度。

19、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20、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监察制度。



  深圳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办法

评分标准

得分

监

督

制

约

机

制

1、有健全的监督机构和内部监督保障体系,职责明确,责任制落实。

10

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

有健全的机构和监督检查体系得1分,有分工责任制落实得1分。

 

 

2、设立院长信箱、投诉电话,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处理。

有院长投诉信箱、电话得1分,有专人处理得1分。

3、对纪检监察上访、信访投诉有专人负责,专人处理。

有专人负责处理信访得1分。

4、对党风、行风建设制度执行情况能定期检查,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定期检查,定期能报,得2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5、对存在的苗头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奖罚分明。

对存在苗头问题及时发现,整顿得1分,奖罚分明得1分。

党风廉

政建设

按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得分折算

10

 

按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实际得分折算后为该项得分。(实际得分×10%)

 

行风

建设

按行风建设检查得分折算

10

 

按行风建设检查实际得分折算。(实际得分×10%)

 

工

作

完

成

情

况

1、有奖罚规定,对违纪的案件有调查、有落实,对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30

看记录看通报

现场抽查2-3个科室

有医院的奖罚条例得2分,对违纪案件及  时发现和处理得2分。

 

2、对上级布置的专项治理工作能按时完成、达标。

完成上级专项治理工作得5分。

 

3、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完成卫生局下达的各项指标,全年没有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全年无违法得3分,无违纪得3分,有一

起违法扣10分,有一起违纪扣5分。

4、纪检信访和投诉信件接办率100%,按要求、按时间处理,办结率达95%以上。无集体(5人以上)越级上访。

投诉接办率和办结率达标得2分,无集体、

上访得3分,否则视情况扣分。

5、对机关行政效率、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能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得4分。

6、现场检查有关制度和投诉落实情况及奖罚落实情况。

现场检查6分,每发现一项不落实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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