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25.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组织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备案和动态管理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区(县)、街道(乡、镇、管委会)每年组织1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及不少于1次的应急救援专项演练。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经常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26.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2011年底前完成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各区(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核实登记社会资源情况,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落实专项资金,储备相应的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资金投入机制和补偿、激励等相关政策。企业要指定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储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27.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基本救援力量,整合社会应急资源,依托大中型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服务周边和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小型矿山企业必须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就近与有资质的矿山专业救护队签订服务协议。对于承担区域性服务的矿山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区(县)政府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28.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落实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条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9.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各区(县)政府在进行产业布局、重大经济技术决策、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引进时,要进行安全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贯彻执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0.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管理、技术服务托管模式,要推进、规范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检测检验、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发展,保证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积极推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试点,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作用。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鉴定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并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