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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城中村”地名命名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城中村”地名命名问题的复函


潮州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涉及“城中村”的有关地名命名问题的请示》(潮民〔2010〕49号)收悉。经研究,我们同意你局的意见,“城中村”道路的命名由村(居)委会或开发商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命名意见,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县级以上地名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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